仅仅是盗剪了10米的电线,耗费的维修费就高达5574元。昨日,荔湾区人民法院对破坏盗窃电力、交通设备的陈伟等8案10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在昨日的宣判会上,还有一起破坏公共设施案。据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4月2日凌晨4时许,孙海营驾驶摩托车搭乘贾万来到广州市芳村龙溪东路大花园加油站附近马路,盗窃该处马路面的沙井盖2个。在逃跑过程中被民警和群众人赃并获。
经广州市荔湾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涉案的沙井盖价值240元。贾万来、孙海营同以破坏交通设施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年。
昨日芳村花地城广场上,数百名群众驻足围观,十名罪犯默语垂头听着判决,气氛严肃。据介绍,今年以来,电力设施被盗、破坏严重,盗窃“三电”(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呈多发态势,在刑事案件总量中占据较大比例。这次宣判大会是为严惩盗窃破坏电力设备犯罪首次专门而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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